新广告法已经于9月1日开始实施,其中涉及教育培训行业广告的规定更加严格,凡涉及夸张宣传一次性最低罚款20万元,最高罚款100万元,请各合作校务必重视,认真研读新广告法相关规定,切勿抱侥幸心理。
公司将从自身做起,并号召全国合作校积极学习贯彻,开展自查自纠,发现问题及时更正。
自今日起公司将对所有外发宣传资料进行调整,在此之前发出的所有资料废除,望周知。
对照新版广告法,请各合作校务必于10月1日前将正在使用的不符合新版广告法的所有广告和经营行为进行调整。如不调整,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自己承担。
特此公告!
小桔灯教育
2015年9月18日
附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广告法(全文)
附件2:新广告法违禁词汇总(2015.9.1)